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

帶名錶入關,要誠實申報

以前就盛傳著一個案例︰
某位具移民身份的A男士,自溫哥華機場入進境時,手戴著價值數萬的勞力士鑽錶,但未申報。
在海關櫃檯前,海關人員質問其所戴名錶為何沒申報?
此A男士故做鎮定狀,回答說那錶是仿冒品,價值很低,所以不需申報。
海關人員再次詢問A男士此錶是否為假貨,A男士也確認無誤。
海關人員二話不說,拿起一把榔頭,當面就把此名錶敲碎。
此時,A男士也只能啞巴吃黃蓮,眼睜睜看著價值不斐的鑽錶,霎那間化為一堆廢鐵。

姑且不論上述案例是否為真,但它卻是告誡我們「入關時,誠實申報,是為上策!」

以下的案例則是摘錄自加拿大世界日報的報導︰

兩名亞裔居民返抵溫哥華國際機場時,未誠實申報海外購得名錶,結果遭海關人員查獲,加拿大邊境服務署(CBSA) Nov.12指出,兩人已遭列治文省級法院判繳等值漏繳稅款罰金。

一名男子在入關時未申報價值18,000元的勞力士手錶,Oct.12向法官認罪,被判罰2,194.81元。

另一名男子同樣在入關時未誠實申報價值126,000元的手錶,他於Oct.21認罪,被法官判罰12,920.16元

以上內容係摘錄自「加拿大世界日報,Nov. 13, 2010的報導—“帶名表入關 沒申報挨罰”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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