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

自11月22日起,持台灣護照的民眾可免簽進入加拿大

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在本週一(Nov. 22)宣佈︰
自11月22日起,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護照的民眾(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),只要不是前往加拿大工作,都可享有入境加拿大最長6個月的免簽證待遇。

據統計,台灣近年來每年赴加拿大約15萬人次,以現行加拿大單次簽證費2,250元、多次簽證費4,500來計算,加拿大開放免簽後,每年可替台灣民眾省下約4億5000萬台幣的簽證費用。

但加拿大駐台經貿辦事處提醒︰免簽證不表示能自動入境加拿大,若曾被加國政府拒絕入境或遭遣返,可能還是無法入境。至於在公佈免簽之前已繳交簽證費,但尚未辦理簽證申請手續者(遞交申請文件),只要持有原匯款單據,都可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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