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

入境加拿大時,應該「備齊資料、誠實應對、前後一致」!

三月初,最近一位來自台灣的李姓婦人,在入境加拿大溫哥華機場時,因不黯英文,在海關人員詢問過程中,因為彼此認知不同而產生誤解。最後李姓婦人被迫簽下「自願離境同意書」,被搜身後押上長榮班機返台。

此事經媒體批露及官方介入後,雙方(李姓婦人、加拿大海關) 各執一辭,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,局外人也難以分辨是非!

很多人都會埋怨加拿大海關官員為何總是擺著一副「晚娘面孔」?

其實「將所有人當壞人,正是其工作寫照」,畢竟在「國家安全」及「非法移民」的衝擊下,身處第一道防線的海關人員,其壓力的確很大,也難怪會如此!

一般而言,入境加拿大的人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類:

一、加拿大公民:
居於稅收考量,海關人員常問的問題有:「出境多久?」、「出境的目的為何?」、「帶的東西值多少?」…等,接著再核對海關申報單,就是想知道你是否說謊?能否多課點稅?

二、未入籍的新移民 (PR):
海關人員除了會詢問「帶的東西值多少?」等稅務相關問題之外,由於未入籍的PR有「離境不得超過183天」的限制,所以「出境多久?」也就成為海關人員問話的重點。

三、一般遊客:
海關人員問話的主要用意,是確認遊客入境目的與簽證相符,並會在限期內離境,不會非法居留在加拿大境內。
只要海關官員認為旅客的回答內容,有前後不一或有所隱瞞的情形時,即可能拒絕其入境。

由於我們無法預測海關會問什麼樣的問題,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,建議應「備齊資料、誠實應對、前後一致」,是唯一可行之道!

例如:
一、若要證明「所購物品總值未超過免稅額度」,則要備妥「購物的發票或收據」

二、若要證明「離境未超過183天」,則要確定「最近兩次台灣入出境章的日期間距,是否在183天之內」

三、若要證明「會在限期內離境」,則要備妥「回程機票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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