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

在台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,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

就僑居國外的役男,出入境台灣時,多少總會受到「兵役」的困擾,深怕一不小心,就會被「限制出境,抓去當兵!」。

其實本地仍有部份僑民役男為了規避兵役問題,持加拿大護照進入台灣。以為可以「入出境不留下任何痕跡」!

其實依據法令規定:
在台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,無論其戶籍是否遷出國外,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;其持外國護照入境,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,將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。

因此建議僑民役男還是多由留意相關法令,並仔細計算出入境時間,以免觸法而遭限制出境。

註:
由於台灣目前仍採徵兵制度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曾在台設有戶籍之男子,於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,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前,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。

(本文係摘錄自「加拿大世界日報 May 30, 2010的報導--台僑役男注意!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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