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21日 星期六
入境加拿大,「誠實申報」是王道
依據Nov. 19,2009加拿大「世界日報」的報導,有一位來自台灣的夏姓男子,因攜帶大批香菸闖關溫哥華機場被查獲,遭遣返回台,並被禁止再次入境。
我試著把這個案例簡要說明如下:
1. Oct. 23,2009,夏姓男子持中華民國護照,自溫哥華國際機場入境時,海關在他行李中總共查獲69盒香菸後,予以逮捕。
註:入境加拿大時,免稅煙的數量為10盒,無論攜帶數量是否超過,必須全數申報
2. 加拿大海關隨後以「走私」和「持有未蓋印香菸」的罪名,起訴夏姓男子。
3. 夏姓男子已於Nov. 12向法庭認罪,Richmond的省法院判處他2,500元罰款。
4. 加拿大聯邦政府,隨後對夏姓男子發出遣返令,並禁止他再次入境。加拿大邊境服務署(CBSA)也認為他有潛逃可能,因此在遣返前都必須交付拘留。
對於尚未入籍的新移民而言,每次入境加拿大時,海關總是問東問,最令人討厭!
「離境多久?」、「為何離境?」、「買什麼東西?」、「值多少錢?」、「有沒有買煙酒?」…,都是常見的問題!
對於經常往返兩地的「太空人」而言,最會被挑剔的是:「離境超過183天」。
但在看過這個案例後,才發現原來「未申報免稅煙」的罪責是如此之重!
依據規定,入境加拿大時,免稅煙的數量為10盒,且必須全數申報。
以往有人說:「一次帶 3條煙(30盒)入境,隱瞞不申報,也是沒事」。
也有人說:「一次帶10條煙(100盒)入境,全數申報後,海關也沒打稅,直接就入境了!」。
這些例子都是道聽途說,是否正確?並無法求證!
因為法令是死的,海關關員還是有裁量權,這次可行,並不見得下次也可行。
但無論如何,入境加拿大時,「誠實申報是王道」。
若遇到好的關員,會通融讓你過關;遇到嚴格的關員,只要依照規定繳稅就OK!
千萬不要貪小便宜,一旦被抓到,輕則罰款了事,重則予以遣返,真是得不償失!
尤其是那些未入籍的移民,若不小心留下犯罪記錄,到時申請公民時可能會有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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